工信部提高乘用車企業準入門檻 明年實施
來源: 發布時間: 2011年11月18日 次瀏覽
11月16日,工信部正式在網站上發布了《乘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該規則提高了乘用車企業準入門檻,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該規則規定,乘用車生產企業的投資項目應當按照《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和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先行辦理項目核準或者備案手續,待項目建設完成后,方可申請準入。具體而言要符合以下條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具備一定的規模和必要的生產能力和條件;具備必要的產品設計開發能力;所生產的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及規定、具備保證產品生產一致性的能力;具有產品營銷和售后服務能力。
該規則乘用車產品也設定了一些列條件:乘用車產品符合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有關標準規定;乘用車產品經工信部指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乘用車產品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這項規則是對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建設的進一步完善。